商报讯(记者 李婷 张黎祯 通讯员龚晓凤)本报12月底报道《打的啥时能免燃油附加费》终于有了下文。下个月起,你乘坐出租车时不用再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昨天,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2月1日零时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春节在即,厦门的城市运输也进入一个旺季,而打车出行的人也多起来,“最近连续几周都在采购年货,打车的次数也多起来。”蔡小姐告诉记者, “现在经济形势不好,虽然一趟车只能省1元,但长期算下来也能省不少。” 据厦门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调节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93号汽油油价上涨至5-6元/升,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征出租汽车油附加费,即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再向乘客加收1元,驾驶员直接从中获得燃油补贴。如油价回落至5元/升以下,则取消燃油附加费。我市于2007年12月1日起,开征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悉,2008年12月19日、2009年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两次调低了成品油价格,1月15日调价后,我市的93号汽油从每升5.02元调低为4.91元,已回落到每升5元以下,已经达到取消的士燃油附加费的条件。 此外,按照目前最新的定价体系,今年油价调整可能会“常态化”。厦门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 今后成品油价格再发生变动时,政府相关部门将以93号汽油价格扣除燃油税新增部分后为标准,10天内出台相应价格政策。 延伸阅读 公路养路费每月返补100元给一线驾驶员 商报讯(记者莫家彦)从2月1日零时起,全市出租车将不再向乘客收取每趟次一元的燃油附加费。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出租汽车上张贴的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将在2月1日零时前全部清除干净。使用e通卡刷卡支付车费的车辆,其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将尽快与e通卡公司进行协调,做好相关程序的调整,保证2月1日零时起刷卡的正常运行。 市交通党工委副书记、交通委副主任林国泰告诉记者,目前出租车行业进入经营淡季,加上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营收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我市从去年11月开始就采取每月20日出租车免承包金及运营企业每车每月还额外补贴60元的措施。 另外,从今年元月1日开始,我市出租汽车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而取消的公路养路费,其金额由原来的承担者返补给一线驾驶员。返补标准以单部车为单位,每辆车每月100元。 林国泰表示,在目前的形势下,适当调整公司、投资人(车主)、驾驶员3方的经济利益,有利于市场的稳定,也关系到广大普通市民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