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伟和李某辉对已“招聘”的未成年人进行分组,两三个人一组,并命名为“探组”,每个组都有一个“探长”。他们给每组制定指标,没完成便要惩罚“探长”, “探组”成员被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 商报记者|蔡立荣 实习生|张晓哲 通讯员|苏芳 在深圳招聘未成年人组团到厦门攀爬高楼入室盗窃。这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设有中层领导,甚至有任务指标,若没完成任务指标则要被殴打。昨日,记者从筼筜派出所获悉,在筼筜警方的努力下,这两个唆使未成年人入室偷窃的男子近日被警方抓获。 脚一软差点掉下27楼 4月18日,筼筜派出所与小区保安配合,在位于仙岳路附近的两个小区内抓获两名攀爬阳台入室盗窃的嫌疑人。这两名嫌疑人杨某、黄某是男性,年龄都不满15周岁。 随后,两名嫌疑人被带到派出所审讯。“在派出所,这两个小孩子一点也不拘束,还一直问值班民警何时能放他们走。”民警介绍说。 经审讯,两未成年人自称被两个男子骗到厦门,他们被告知来厦门有吃有喝有住,还可以玩。可没想到,到厦门后,却是逼他们攀爬高楼入室盗窃。有一次还爬到27楼,小孩子说当时从楼上往下看,只见底下黑糊糊的,腿一软差点掉下去。正好有一辆车子经过小区,灯光一照,他们赶紧抓着外墙的水管躲藏起来。 完不成任务就被殴打 两个小孩子说,他们的作案地点遍布厦门各个小区。经过严格“培训”后,他们有了一致的作案手段。当他们到一个小区时,先搜寻有利的作案地点,查看哪个房间的窗户没关,并确认主人不在房间。待一切就绪后,他们便坐电梯来到住宅楼的顶层。确认四下无人后,沿着水管爬到事先锁定好的房间,爬进未装防盗网的阳台进行偷窃。 “起初他们不敢作案,但经常挨打,因为完成不了任务,在几经受苦之后,两人被逼无奈只好出门偷窃。”警方介绍说,在短短一周时间,杨黄二人就在我市厦禾路、洪文、仙岳路一带的高层楼宇或高档住宅区内,作案11次,最多一次盗得5万余元财物。作案所得近10万余元财物全被“幕后老大”李某辉、王某伟二人挥霍一空。 专骗孩子来厦偷窃 两个小孩子交代,他们并没有和“老板”住在一起,也不知道“老板”住在哪里,平常联系都是通过手机。警方用杨、黄身上的手机拨通“老板”的电话,但是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一时间线索断了。 此时,杨某、黄某又说出了一个关键线索。“老板”偶尔会去他们住的地方查看,但是都是不定时去。随后,办案民警与社区民警协同作战,伏击守候抓幕后黑手。4月25日,经过多天守候,当李、王二人带着另外3名未成年人准备外出盗窃时,在莲岳里被伏击民警当场查获。 经审讯,这两名唆使未成年人入室偷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伟(男性,18岁),李某辉(男性,29岁)均是广东人。他们从4月初便在广东以招聘为由,专门骗取未成年人来厦偷窃。为了不被注意,他们在火车站附近租了两套房子,分别入住,有时甚至租到其他更便宜的地方,而且行踪诡秘,从不让别人知道他们的藏身之处。他们把骗来的未成年人视为生钱工具。为了让这些未成年人甘心偷窃,他们采取暴力威胁、金钱诱惑等手段。如有反抗的或者是没有达到他们预定指标的便施以暴力。 内部设有探组探长 据介绍,为了偷到更多钱,王某伟和李某辉对已“招聘”的未成年人进行分组,两三个人一组,并命名为“探组”,每个组都有一个“探长”。他们给每组制定指标,没完成便要惩罚“探长”, “探组”成员被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因此,这些未成年人如果没有达到预定的指标,他们宁愿露宿街头继续作案也不敢回家,直到完成指标。 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麻烦,王某伟和李某辉要求他们尽量偷窃现金。并“指示”他们专门选择一些中高档的小区下手。4月18日,杨黄二人落网后,李某辉、王某伟不仅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同样以“供吃供住到处玩”为诱饵,再次诱骗同村的3名15岁辍学少年到厦门继续作案。 据两人交代,从来厦门至今,他们已唆使未成年人作案十余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