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召开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会

向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

向军民共建先进单位、行业窗口先进单位等颁奖

向文明城区、文明系统颁奖

向文明单位标兵颁奖
11月17日下午,厦门市召开召开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这次会议是在我市刚刚取得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省会、副省级城市第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第五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表彰了第十二届(2008—200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对下阶段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别是创建第三轮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部署。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指挥于伟国在会上强调,2011年是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新起点,采取新举措,实现新突破,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三连冠”。此次我市在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省会、副省级城市测中获得总分第一,但文明创建永无止境,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文明创建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新要求,成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引擎;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抓手;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成为推进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内容。
于伟国强调,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着眼于一体化,巩固岛内、提升岛外。要按照“四高”要求推进岛外文明创建,加快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大力提升市民素质。第二,着眼于特色化,攻克难点、凸显亮点。已有的品牌亮点要不断创新、丰富内涵、增强实效,同时要尽快把“短板”补上。第三,着眼于常态化,持之以恒、不断提升。要把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纳入“十二五”规划,把文明创建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目标,坚持不懈、持久不断地提升。要健全长效机制,形成长效动力,努力从根本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长期受益、普遍受惠。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第一副主任、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刘赐贵在会上指出,新一轮文明创建要与“五大战役”相衔接,当前要重点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市容市貌整治、规划清理道路临时停车位等10件事。新一轮文明创建要与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相适应,设施配套、日常管理、创建措施都要逐步跟上。新一轮文明创建要与“十二五”规划相结合,着重从三方面努力:一是经济发展。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做大经济总量。二是社会和谐。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要用“感动人的管理”去调动干部、人才、企业员工队伍的积极性,让所有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在两个文明的建设中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环境改善。继续打造生态、宜居、人文的比较优势,着重抓好海洋和森林山体生态修复,打造低碳城市,抓好教育、医疗、卫生工作,将十二项民生工程逐件落实。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马照南主任对我市荣获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省会、副省级城市测评总分第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厦门的文明创建工作要走前头、做龙头、带好头,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成为全国示范。一是要提升思想立意,建设人文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文明创建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文化建设和城市精神的培育,更加注重对各阶层人民的关心关怀;二是要提升精细管理,建设善治城市。要从细节抓起,只有过细才能过硬。三是要提升民生福祉,建设幸福城市。抓好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指数。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总结了我市前阶段的创建工作,并具体部署了下阶段五项重点工作。他说,文明创建要在强化市民素质教育上下功夫、在推进基层文明创建活动上促深化、在破解创建难点上见实效、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求升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上做文章。
会上,文明城区代表思明区、文明单位标兵代表湖里区金山街道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领导陈修茂、徐模、钟兴国、詹沧洲、卢士钢、杨金兴、黄诗福、臧杰斌、林国耀、翁云雷,市纪委领导吕世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志愿者联合会会长林明鑫,驻厦部队领导张学杰、娄玉峰、薛勇、李跃峰、廖德铨、杨明镜,市文明委、市创建指挥部全体成员,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负责人,及各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第三届市道德模范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洪碧玲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