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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前主任蔡峰影讲述厦门立法故事
厦门网 www.xmnn.cn   2009-09-07 21:20   [来源:厦门晚报]

    记者 徐苹

    取得立法权的14年来,厦门前后制定了110多个法规,依然有效的有76个。它们对规范市场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改善投资环境、增进文明建设及密切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与推动作用。作为这段历史的直接参加与者,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前主任蔡峰影先生,透露了许多法规出台前后的、不为市民所知的轶事。我们选择性地去“法规”的“身后”看看。

    员当治理:万里的一句狠话

    如果没有筼筜湖,厦门的美丽要逊色许多。城市之中,一个湖泊就像美女的眼睛。可是,厦门的筼筜湖却一度像美女臭脚,成了厦门心事。那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水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临走,王金水邀请万里常到厦门指导。万里说,你们什么时候治好筼筜湖,我就来。1988年,厦门人大通过决议:每一年,市政府拿出2000万元投入筼筜湖治理。连续三年,无条件投入。这是惊人的大手笔,当时的整个厦门财政收入,不过2个亿。而那个时候的2000万,可比现在的2个亿。厦门一拿到立法权后,立刻在1997年制定了《筼筜湖管理办法》,把当初的决定上升到立法高度。

    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叔叔们”的心被打动


    2004年,厦门制定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一抹在全国与众不同的亮色。国家和其他城市,规定的保障对象,只有城镇居民。而厦门立法,首开先河地将保障对象,扩展至农村村民,并把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确定为政府的基本责任。厦门保障之面广、实施中最低保障金额之高,引起周边城市的热议和羡慕。当时还有一个小插曲。办法制定中,相关部门发言人认为,违反计生家庭,不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违法计生政策,是孩子的父母,不是无辜的孩子。而且其父母已经受到相关处罚。如果不让这个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那么最终会殃及无辜的孩子。正争论中,市人大法制委收到一个女孩的信,女孩说,叔叔,我是超生女,我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居委会不给,我就要失学了。请叔叔帮助我好吗?女孩的信,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叔叔们”的心被打动了。最终,草案中有关违反计划生育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款被删除了。

    草案登报:厦门人参与热烈

    厦门还有一条在全国与众不同的法条。这是发生在2001年的立法故事。这个背后的故事,很能体现厦门人的特质。

    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厦门市人民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原来的草案中第35条规定,遇有影响重大的草案,经主任会议同意,可以登报、上网征求公众意见。这个条例在代表大会审议时,一名人大代表站起来说,为什么非要重大的才可以登报上网?为什么还要经过主任会议同意?应该所有草案都登报、上网征求公众意见。当时的法案委员会觉得很有道理,向主席团汇报获得赞同,最后那次大会真的表决通过了这个意见。之后,厦门所有法规草案,都上网、登报征求公众意见。这在全国立法界,是与众不同的规定。而厦门市民也没有辜负这个代表争取来的参政议政权力,每次草案上网登报,都会收到不少市民的建议意见。2002年,厦门在制定5年立法规划时,通过报刊等,向社会公众征求立法意见。厦门居民反应很积极,很快就有一百多项立法建议反馈而来,后来,这里面有四十多件,编入了立法规划。一名七旬大爷,提出了9项立法建议,虽然最终他的建议,一个都没有被采纳,但他的参与热情非常感人。还有一个在广东工作的厦门人,正好回厦探亲,也立刻提出了他的立法意见。最后,这名热心市民所得的奖状、奖金,通过厦门亲戚转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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