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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国防生招生章程

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12-04-24 09:34

  北京交通大学2012年国防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类本科线以上。

  2、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军检合格。

  三、招收专业、省份和招生数量

  具体数据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四、报考、政审、体检、面试和录取

  志愿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的考生,应在提前批志愿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不影响考生第一批次及以后志愿的正常录取,使考生多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对上线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

  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选培办负责。获地区(市)级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审复查和签协议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学校、选培办、学生本人及其担保人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其中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按北京交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国防生大学四年每年享受国防奖学金10000元(其中学费补助5000元,生活费补助5000元),同时,仍可享受高校其它义务性奖学金。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必要的军事训练,军事训练列入学校选修课计算学分。

  国防生在校期间违约的,按照退学处理;毕业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派回生源省;分配到部队未下达首次任职命令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国防生毕业由北京交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面向全军进行分配。经部队同意,可报考研究生。

  毕业办理入伍手续后补算大学四年住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每月大约500—800元)。

  欢迎登陆选培办主页(http//jgxpb.bjtu.edu.cn),浏览详细信息。

  咨询电话:(010)51685036 51685037

  联 系 人:倪干事

  通信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选培办邮政编码:100044

[责任编辑:练丽雄 来源:帮考网] 点击查看更多[高校国防生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