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进一步规范地方专业技术人员特招
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13-02-27 15:0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近日联合颁发《军队特招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入伍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5章29条,明确了特招的原则和重点,坚持高端引进、补充急需、从严遴选、确保质量,强调特招对象必须是军队急需的新兴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才,作战部队的装备技术保障人才,以及具有独特专长和技能的特殊人才;明确了特招的标准条件,区分不同类型对象,从学历、年龄、经历以及学识水平、专业技能和业绩贡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特招的程序办法,规定按照对象遴选、政治考核、专业考核、体格检查、核准审批等程序办理;明确了任职定级的具体办法,规定特招人员的任职、定级或者授予军衔、确定文职级别,由特招单位党委提出意见,按照任免权限或者批准权限审批。
《规定》的颁发施行,对于更好地引进社会高素质人才服务军队建设,为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苏文彬 来源:新华网] 点击查看更多[活动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