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特区米袋子 《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12月1日起施行
2022-11-24 19:54 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本网记者 沈伟彬)日前,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会上介绍了《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贯彻落实初步安排。

  据悉,《规定》共7章38条,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围绕粮食安全的工作机制、生产保障、储备保障、流通保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健全粮食安全工作机制、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储备保障、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强化粮食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监管水平。

  记者注意到,在夯实粮食生产能力方面,《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粮食生产布局;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水利、道路、能源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在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方面,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粮食主产区开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者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购销基地建设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关系;鼓励和支持粮食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加大对口粮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粮食安全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下一步,我市将以宣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聚焦粮食安全保障重点环节,强化保障能力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推动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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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