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厦门出台“一规划两政策”推进村庄现代化治理
2023-05-26 20:49 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本网记者 马庆伟)建立村庄管控每三年滚动更新机制,禁建村和限建村的数量调整,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审批简化优化……近日,《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完成,并配套出台《厦门市村庄规划指导意见》和《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分类分项细化措施(以下简称“一规划两政策”)。25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一规划两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为统筹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村庄分类管控,充分考虑村民的合理诉求和城市发展弹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2022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修编工作。2023年5月15日,《厦门市村庄空间管控规划(2021-2035年)》获市政府正式批复。这也意味着厦门将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进一步推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

  据悉,此次对厦门市禁建、限建、适建区进行调整,适度放宽管控,将城镇开发边界内拟拆迁村细分为近三年重点建设片区和中远期重点建设片区所涉及的拆迁村庄,前者列为禁建区,后者列为限建区。全市原526个禁建村调整为212个;限建村467个调整为592个;适建村493个调整为577个。同时,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弹性,建立村庄管控每三年滚动更新机制,并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合理有序开展城中村整治更新工作,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品质。

  根据实施意见,岛外4区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民住宅,但禁建区内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对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或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虽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但属于权属清晰的,实行提前安置;未列入近期拆迁计划且权属清晰的,对除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可实行翻改建,由区政府严格限定翻改建条件和程序。需整村搬迁的,按照搬迁改造规划实施安置。禁建区内符合“一户一宅”的,由区政府通过提前安置或引导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合理解决村民住房需求。而对于禁建区内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确无安置房源或无法解决其住房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由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而限建区虽不再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但允许村民利用旧宅基地翻改建和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或通过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保障村民住房需求。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需求。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柯玉宗介绍,《厦门市村庄管控规划》在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基础上,统筹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村庄,明确村庄管控原则,优化管控类型,健全管理机制,是全市“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重要空间管控依据,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配套,作为该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的主要依据,满足农村村民近期合理住房需求,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而作为厦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及管理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市村庄规划指导意见》则是在上述规划基础上编制的与之相配套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要针对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规划引导策略以及不同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值得关注的是,资源规划部门还配套出台《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城中村规划编制的实施主体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指标的同时,提出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审批豁免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易程序项目仅办理规划意见函,其他项目按程序进行审批。

  据介绍,此次出台“一规划两政策”,旨在通过分类分项细化措施,规范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村庄分类管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村庄规划的科学性。“这为厦门村庄空间使用精准提供政策供给,有力保障规划实施,在厦门城乡发展中发挥了规划统筹作用。”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现代化治理推动城中村有机更新,实现城乡融合全面发展,更好助力厦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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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