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02-03 13:47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金银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的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人民法院工作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迈出坚实步伐。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54.04万件、办结449.42万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1.99%和34.66%,其中省法院受理8.55万件、办结8.17万件,上升83.67%和84.51%。司法服务自贸区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文化遗产保护等19项亮点工作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跨域诉讼、集约送达、司法惠台等29项经验做法在全国法院推广;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75个,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庭审9场、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成果奖8项;634个集体、79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泉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全国“最美奋斗者”黄志丽、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陈少华、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张得意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为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数字、海洋、绿色、文旅经济发展,出台司法指导性意见65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出台服务“六稳”“六保”27项举措,发布司法工作指引9批248条,审结涉疫案件2438件,努力为抗疫护航。根据“新十条”“乙类乙管”等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制定6批46条举措,因时因势调整优化司法措施。依法惩治涉疫诈骗、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等犯罪行为,维护防疫秩序。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纠纷,充分考虑疫情给企业造成的困难,审慎运用强制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帮助解决问题298个,推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10条执行措施,助企减负纾困。南平法院选派百名“法律特派员”,精准对接群众关切和企业需求。疫情之下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57.6万件、开庭8.44万次、调解99.53万次、电子送达245.84万件次,全国首批实现看守所远程庭审系统全覆盖,确保诉讼不断线、工作不停摆、正义不止步。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建设,推出100条涵盖“保立审执破”的安商惠企举措,编制《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制定服务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24条措施,以良好的用户体验赢得企业好评。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市场公平有序,一审审结商事案件97.65万件。从省级层面推动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合作,厦门法院在全国首创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并向全国推广,宁德、龙岩法院建立普惠金融纠纷协同调处机制,促进纠纷联调、风险联防。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相关工作,妥善处置停摆7年的“中国贵谷”案件,1400多户业主顺利入住,善意执行福州大儒世家、莆田正鼎系列房地产案件,让“烂尾楼”转危为安。加强破产审判,运用全国首创的“执破直通”机制,挽救危困企业、出清僵尸企业,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6202件。“厦门第一高楼”等一批项目重现生机,“实达集团”实现36天高效重整,创全国审理时间最短、执行效率最高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记录。

  服务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29万件、同比增长2.2倍,保护创新、激励创造。设立福州、厦门、泉州知识产权法庭,与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协同保护机制,入选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统一损害赔偿裁量标准,着力破解“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依法妥善审理高通与苹果专利纠纷案,运用“禁售令”促成双方全球和解。省法院作为全国第二家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促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公正高效多元解决。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设立厦门、泉州国际商事法庭、厦门涉外海事法庭,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1.46万件,依法审结“章公祖师”肉身佛像追索案,成为我国通过司法渠道跨国追索文物的开创性案例,创设了“中国版”国际司法裁判规则。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平潭法院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入选国务院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加强海事海商审判,一审审结相关案件6274件。成功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俄罗斯等7国首席大法官线上参会,展示我国司法国际形象。

  助推绿色发展。一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8万件,追究刑事责任7850人,补种复绿6万余亩,司法守护八闽绿水青山。“生态司法+保险”机制、“海丝蓝屏”保护行动等6项工作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服务“双碳”目标,全国首创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体现林业碳汇价值,修复受损森林资源。漳州法院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东山等5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涉碳案件。驻河长办、林长办法官联络机构全省覆盖,司法保护网更密更实。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一体保护,在武夷山设立全国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福州、宁德分别建立古厝、廊桥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龙岩加强红色文化遗存司法保护,助力文脉传承赓续。南平法院完善“三绿”机制和“513”涉旅审判机制,高效化解旅游纠纷。莆田法院创新采用“固坝填石”河道修复模式,助力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三明法院创建“平台+巡回专庭+服务点”种业振兴保障机制,守护红土地上稻花香。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

  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立足我省对台独特优势,持续推进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办结涉台案件6354件、司法互助案件2.82万件。在全国法院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开通全国首个涉台司法服务网,发布全国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设立60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为台胞台企提供无差别司法服务。选聘353名台胞担任陪审员、调解员,漳州设立全国首个台胞调解委员会,平潭创新“三调三进”涉台解纷模式,扩大台胞参与司法渠道。设立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聘请45名台胞、高校学者等担任特邀咨询员、研究员,完善涉台法律专家智库。厦门法院接收台青实习实训,增强台湾青年学生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2009年起连续成功举办14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两岸同胞1600余人次参加,以法为媒促进“两岸一家亲”。

  二、依法惩治犯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3.18万件,判处罪犯30.1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犯罪和邪教组织犯罪,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惩龙岩公交车劫持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判处侮辱消防烈士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以法律正义捍卫英烈荣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三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重拳出击。审结养老诈骗犯罪案件87件312人,全部适用财产刑,为老年人挽回损失1.34亿元,我省经验在全国法院推进会上交流。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449件,涉案金额60.8亿元,较五年前分别上升56.7%和913%,依法严惩涉案金额达1.29亿元的曾树荣电信诈骗案。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04件682人,对实施拐卖行为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依法审理“套路贷”“校园贷”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等犯罪案件,让“钱袋子”“舌尖上”“头顶上”的安全更有保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群众深恶痛绝,必须除恶务尽、常治长效。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568件7601人,审理了福清林德发、泉州黄荣荣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案,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雷霆之势形成有效震慑,净化社会风气。强化“打财断血”,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30.12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非法采矿、暴力催收等发出司法建议626份,促进源头防范整治。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庭审重点攻坚、相对集中管辖、黑恶财产处置和“打伞破网”四联动等做法经验在全国推广。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579件1997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5人、省管干部41人,依法审结陈树隆案、张坚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顺应监察体制改革,会同省监委、省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协作配合、案件管辖等指导意见,促进监察与司法程序衔接,强化运用法治手段惩治腐败。依法审理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决不让境外成为腐败分子的法外之地。

  人权司法保障有效加强。落实宽严相济,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24万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0.57万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建成全国首个“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方便财产刑缴纳。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律师比五年前增加505.6%。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审理,防止“纸面服刑”破坏公平正义。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高标准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网上平台、12368热线、巡回审判并行的“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一站式、便捷化、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出台19条措施和164项诉讼服务标准,当场立案率达99.24%,方便“一门进一次办”。三明中院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在“闽政通”开通“诉讼服务”功能,上线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推进“一网通一码清”。泉州首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并推广到全国法院,由单一的立案拓展至送达、取证等86个项目,实现群众异地诉讼从“咫尺天涯”到“天涯咫尺”,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漳州、南平中院等5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一审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40.53万件。做好家事审判,完善反家暴工作机制,南平法院设立家庭教育“百合花开”馨课堂,推行“朱子·家”家事审判工作法,莆田法院发出全国首例由残联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做法被司法解释吸纳。制定涉少审判46条措施,少年法庭实现全省覆盖,发出家庭教育令等420份,督促家长“依法带娃”,用法治守护花朵成长。与省总工会联合创设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拥军,全面完成服务保障涉军停偿工作,省法院作为全国唯一高院获评全国涉军停偿先进单位,三明中院成为全国法院唯一受表彰的“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率先探索国家赔偿案件回访制度,审结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6986件,发放司法救助款1.8亿元。设立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深化司法六进,提供“点单式”“互动式”“体验式”法律宣传服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强音。

  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共执结案件147.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25.19亿元。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与百家省级联动单位系统对接,全面强化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依法为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修复信用,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不断完善。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一案双查”和平潭法院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在全国法院推广。推广宁德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4.63万件,成交额1110.6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5.53亿元。开展“八闽护薪”“执行暖冬”等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为农民工追讨“辛苦钱”“血汗钱”12.22亿元。

  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6万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3万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省市县”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连续12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创新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机制,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不断深化,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国前列。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泉港运用“项目化”模式促成全省最大单体拆迁项目“零诉讼”。

  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好在线调解平台,推进源头、前端、多元解纷。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诉非联动中心,省法院与28家部门、行业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诉前成功化解纠纷87.08万件。省法院、漳州中院在全国法院在线多元解纷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省法院聘请4297名特邀调解员、1962个特邀调解组织,设立755个专业化调解平台,发挥各方力量化解纠纷。深入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大化解,金融、住建等多个行业新收案件出现下降。开展涉诉信访“治重化积”三年专项行动,办结率99.67%,涉诉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宁德设立诉非联动中心保障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无一信访。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从源头化解铁路重点项目建设纠纷,保障国家“大动脉”畅通。罗源法院加强畲乡诉源治理,架起群众连心桥。

  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第一线作用。落实强基导向,优化全省208个人民法庭、677个巡回审判点的功能布局,蕉城法院打造全国首个5G海上巡回法庭,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全省法院76.32%的人员充实配置在基层、85.25%的案件办结在基层,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寻找“最美法庭”活动,展播永泰嵩口等法庭事迹,展示人民法庭为人民的美丽风景。“海岛模式”“背包法庭”“茶乡法庭”等5项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四、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晰审判权责清单,确保履责有据、行权有度。全省1400余个新型审判团队有效运行,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5.05件。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等“四类案件”推出23条监管措施,做到放权不放任。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作用,全面推行类案检索,推进“闽法同判”,统一司法尺度。建成案件统一监管平台,严格审限管理,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2022年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60.82%。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平稳有序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推动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审结一审案件237.77万件、二审案件26.31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5.25万件。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精简37.8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先后5批遴选员额法官4033名,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2个法官权益保障案例被中国法官协会推广。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全省717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2.53万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69.61%。

  诉讼制度机制改革取得成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8.06%,一审服判率92.61%。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期限26.91天。深化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实行中级法院交叉管辖、基层法院集中管辖,防止行政诉讼“主客场”问题。完成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解决城乡赔偿差异,我省试点经验被司法解释吸纳。

  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将信息技术全方位嵌入法院办案、服务、管理各环节,为实现公平正义插上科技翅膀,22项成果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亮相展出。加快智慧办案办公系统建设,积极参与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全国首创司法集约送达“185”模式,实现即时高效送达。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发布金融、破产审判、服务数字经济等13类白皮书,当好经济社会活动“晴雨表”,省法院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协作研究”特等奖。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277万余篇,庭审直播案件47万余场,以信息化赋能阳光司法。

  五、坚持自我革命,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学习二十大”14项载体活动,迅速掀起学习二十大热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个一”活动,编写出版《法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溯源》,百集全媒体音视频系列报道《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全网点播量达6600万。福州中院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龙岩“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优化升级,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强志气、厚底气。省法院承担的《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获评全国法院“优秀重大课题研究成果”。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推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12项措施,形成以3名全国审判专家为龙头、132名省级审判专家为主体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梯队。开设“闽法讲堂”、“闽法问道”平台,常态化举办“闽法课堂”、发布闽法微课,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244期,培训23万余人次。发挥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和全省31个实践基地作用,涵养“红”“福”“拼”的福建法院特色文化。厦门中院“七星法治文化街区”和泉州中院“法映刺桐”宋元法律文化展馆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切口”靶向整治顽瘴痼疾2014个,作风、素能、面貌持续提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纪律作风督察,持续整治作风顽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主研发福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聚焦审判执行全流程89个廉政风险点,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被全国教整办推介。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启用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干预过问案件记录报告平台,“逢问必录”的自觉正在形成。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38人,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省法院先后就司法体制改革、刑事审判、生态司法保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做好“回头看”。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731件,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出台服务人大代表工作15条举措,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571件,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民法院监督员监督,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的笃行奋进,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必须坚持正确实施宪法法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奋楫争先,务求实干实效,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必须坚持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勇于自我革命,从严治院管警,以高素质法院队伍推进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对标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前瞻性地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上还有差距;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深化诉源执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仍需用力;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信息化助力司法效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队伍素质能力还有短板,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的培养还需加速推进;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损害了司法形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方位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法治强省、谱写福建篇章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深入挖掘我省红色资源,立体化打造“法魂”系列精品工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要以司法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聚焦做大做强做优四大经济,落实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发力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助企纾困司法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建立营商环境司法数智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助力打造法治强省。落实落细涉台司法举措,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加强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保障美丽福建建设。

  三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兜牢民生底线。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升级打造三级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优化升级跨域诉讼服务,加强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推广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

  四要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整治。加快智慧法院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抓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努力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管警。强化素能培养,优化人才结构,激发人才活力。以“一地一品牌一特色”为牵引,挖掘、培育富有福建特色的法院文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推进“清风”系统下沉应用,提升巡查督察效能,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征程开启,新使命在肩。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福建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