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下月起施行
2022-09-29 16:06 来源:厦门晚报

   

  ■辅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获表扬。

   

  辅警代表面对警旗庄严宣誓。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厦公宣 图/刘东华)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举行《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启动仪式暨警务辅助人员学院签约、揭牌仪式,参加仪式的辅警统一身着新式制服,佩戴新款标识,面向警旗庄严敬礼、宣誓。

  据了解,《条例》作为全省首部辅警相关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厦门辅警队伍建设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仪式上,与会领导宣读了首次评定辅警层级的决定和辅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决定,为十佳辅警集体和二十佳辅警颁发奖状,并为辅警代表授发服装新标识,发放《条例》单行本、《条例》施行纪念封。

  “我宣誓:我是厦门公安辅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依法履职、积极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忠于职守、文明执勤……”全体辅警代表面对警旗庄严宣誓,并唱响中国人民警察警歌。随后,市公安局与厦门开放大学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为“厦门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厦门)警务辅助人员学院”揭牌。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全警专题学习,学深吃透《条例》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切实发挥《条例》的法律推进加速器作用;制定配套的“1+N”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铺警队伍各项规范化建设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组织现有辅警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辅警的政治素养、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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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五大亮点 

  《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施行,对公安机关依法管辅用辅具有重要意义,对辅警依法履职具有重要作用。

  《条例》从立法调研、备选到正式施行,前后历经五年。《条例》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工作意见和现行法律法规,经过反复调研论证、意见征求及部门沟通,并充分借鉴了外地先进做法,前后修订60余稿,调研论证充分严谨,科学集成、系统融合,确保了《条例》合法性。《条例》吸收厦门公安辅警管理经验,从“群众关心、各级关注、辅警关切”等重点难点问题入手,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辅警的身份性质和法律地位,为全市广大辅警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履职依据;《条例》还在人员分类、层级管理、待遇保障、合同直签等方面有诸多亮点和突破,辅警队伍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新时期。

  《条例》具有五大亮点,一是清晰界定身份,辅警工作有法可依;二是科学设置职权,全国首创不区分辅警种类;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接受监督从严管理;四是合同直接签订,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五是规定学历门槛,持续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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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