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 市人社局以点带面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2022-10-13 06:20 来源:海西晨报

  群众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可到线下的市人社局信访投诉中心窗口。

  市人社局坚持源头治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蔡惜雯)劳动关系和谐与否,关系着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人社局着力开展“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探索“立体式”欠薪治理模式……以点带面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劳动关系长期总体和谐稳定。

  十几天帮劳动者追回工资

  “我做了一面锦旗,想要送给你们。”4个月前,劳动者杨某和妻子带着制作好的锦旗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锦旗递到监察员手里,感谢监察员为自己追回9000多元工资。

  今年5月,杨某和两位同事到厦门某地产项目安装水电,由于各种原因,公司迟迟未给三人发放工资,光是杨某本人就被拖欠了9545元。三人合计了一下,在5月19日拨通了“12345”热线进行投诉。

  收到这一欠薪投诉线索后,监察员马上通过各种渠道,与工程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情况以后,责令相关单位支付杨某等三人工资。很快,杨某和同事们得到了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承诺。5月31日,杨某和同事们收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并与单位签订了工资结清承诺书。

  “多亏了你们,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工资!”杨某和妻子向监察员连连致谢。能帮劳动者解决问题,主办监察员也很高兴,笑着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在“家门口”解决劳动争议

  “我住在街尾、工作在街头,在街中间处理好了和公司的纠纷,好方便!”今年4月,经过半天的调解,劳动者肖女士走出湖里区江头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心中阴霾一扫而空。

  2019年,肖女士在家附近一家培训机构找到了工作,不仅上班可以就近,薪资上也挺满意。不料,今年3月,这家机构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肖女士和该机构协商,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肖女士的课时费无法及时结清,双方协商陷入了窘境。僵持之下,肖女士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了劳动争议调解。

  江头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收到调解申请后,立即与肖女士取得了联系。沟通中,肖女士发现,调解中心就在“家门口”,“既然这么近,不如就面对面谈一谈”。

  调解当天,肖女士和机构负责人都来到调解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沟通之下,机构主动结清了肖女士的课时费。肖女士也解开了心结,同意了机构提出的解决方案。

  “一趟不用跑”化解纠纷

  以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通常需要到线下的市人社局信访投诉中心窗口。现在,群众有了更多选择,不仅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提出申请,还可通过线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线上“云平台”等渠道进行劳动争议调解。

  “多亏了调解人员,帮助我通过线上平台完成远程在线调解和调解协议仲裁审查,不用出门就解决了劳动争议,太方便了!”今年7月11日,蔡先生通过线上平台,解决了劳动争议。

  原来此前,蔡先生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万余元。在征得蔡先生同意后,市仲裁委委托市总工会驻市仲裁委调解工作站对该案先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就补偿争议达成一致。

  后来,因为双方当事人所在城市突发疫情,无法到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市仲裁委和调解工作站积极探索新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完成远程线上调解和调解协议签署等工作。前后共计用时30分钟,双方实现“云端”握手言和,大大节约了纠纷解决成本。

  十年之变

  ●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制度体系

  十年来,市人社局以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为目标,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信用和社会监督手段,依法查处各类欠薪违法行为,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社会氛围。

  市人社局将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长效制度,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钱哪来”“钱放哪”“钱谁发”“发给谁”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为了让群众安“薪”无忧,市人社局通过党建引领,加强友邻共建,以成立一支党员突击队、建立一套工作指南、创建一批示范项目、畅通一条维权渠道、研发一个预警系统的“五个一”工作法和强化工程项目“点”支撑,畅通平台网络“线”连接,突出部门多层“面”联动、“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式”欠薪治理模式,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深入开展。

  经过共同努力,厦门市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案查处的欠薪案件、涉及金额、涉及人数逐年下降,其中查处欠薪案件涉及金额从2012年1.18亿元降至2021年680万元,劳动关系长期总体和谐稳定。

  ●“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模式全省推广

  开展“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各区确定至少一个街(镇)、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楼宇)和8家小微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提升职工劳动保障权益“五率”,为经济转型发展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模式写入省委、省政府文件,并向全省推广。

  十年来,全市共确定“1118”工程各级示范点296个,评选认定6个国家级、73个省级、277个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及2个“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30元/人/月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2012年的1200元/人/月提高到2022年的2030元/人/月,居全省首位。

  ●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

  率先全省开发“劳动关系调节数字云”,荣获2021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并作为模板改造升级为全省系统部署运行。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

  ●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完善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回访反馈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提高调解效能,力争将简单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

  2015年,在全市各区推广湖里区殿前和江头街道仲裁派驻庭工作模式,推动仲裁机构与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同办案,实行调解仲裁“一窗式申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案”模式;2017年制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驻镇、街劳动人事争议派驻庭或调解点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将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2020年底完成了全市38个街镇13个派驻庭和28个调解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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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