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实施一年来 厦门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2022-12-21 09:44 来源:厦门日报

  市民在市公共法律中心咨询法律服务。

  思明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22年11月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在接受市民咨询。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少章 李春雨)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正式进入“国家法时代”。

  法律援助是通过法律手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产和生活问题,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一项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一年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022年1月至11月,全市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9331人次,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956件,与上一年同比增长27.86%,其中民事案件7544件,刑事案件8393件,行政案件19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1.45亿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93亿元,交出了法治护航服务为民的高分答卷。

  线上+线下

  拓展法律援助宣传的广度

  11月9日上午,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党员志愿者、部分法援律师以及工作人员来到湖里区金山社区宏山新村,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 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活动现场,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面对面向社区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及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制度、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个人信用承诺制度等政策,让群众树立守法意识,培养群众遇事找法的习惯。

  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的一个缩影。

  2022年,作为跟法律援助法关系最密切的部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承担起带头学习、指导学习的重要职责,既当好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急先锋”,又当好宣传普及解读《法律援助法》的“主力军”。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种渠道生动解读宣传法律援助法。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线上参与专项答题,并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深入研读,重点探讨。丰富普法形式,设计制作《法律援助法》图解手册,利用“报、网、端、屏”等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

  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等资源,下基层、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普及新规,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法律援助就在群众身边的浓厚氛围,让宣传有广度、有深度,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思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颁发的“优秀组织奖”。

  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坚持开拓创新,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实施,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制订全市统一的案件受理标准,推进我市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全域通办”制度,探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个人承诺制,拓宽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创新“全域通办”

  可就近申请受理法律援助

  “您的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原本应到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现由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全域通办’机制帮您直接受理。”在王某因被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一案中,王某在集美某工厂上班,因公司未能及时发放劳动报酬,王某前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按照以前的规定,王某要到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但现在因推行“全域通办”,王某就近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据介绍,我市推行的“全域通办”制度是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属于本市范围内管辖的,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可就近在厦门全市任意一个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批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厦门“全域通办”机制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的生动实践,也是福建省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制度的升级版,突破了法律援助申请区域和级别管辖的限制,有效解决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多次跑、来回跑的现象,为受援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共办理“全域通办”案件918件。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556件,思明区中心163件,湖里区中心65件,海沧区中心23件,集美区中心14件,同安区中心90件,翔安区中心7件。

  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及《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实施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不断探索机制创新,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民服务零距离”品牌,在厦门全市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便民措施,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广大受援人获得更加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为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出台了《厦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标准统一规范(Ⅰ版)》,持续推进司法行政部门减证便民,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优化便民服务

  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谢谢,是你们,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林女士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她说,“本来我都快失去信心了,现在重新看到了希望。”

  快递小哥李某在送快递过程中遭受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因李某一直深度昏迷处于植物人状态,无法进行后续的维权。无奈之下,李某的家属林女士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告诉林女士,她的情况符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31条的规定,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于是,中心工作人员直接为受援人家属指派援助律师,帮助她到法院申请认定该快递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方便后续维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为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持续降槛扩面,积极推进“全域通办”,不断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把“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对劳动仲裁相关的群体性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劳动者经济困难状况。在刑事案件援助方面,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个人申请的案件应援尽援,免于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

  在“简化证明”上全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之一。据介绍,此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该证明需申请人到所在的村(居)委员会盖章,群众至少得跑两趟。如今,申请法律援助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村(居)委员会出具的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只需实事求是签署经济困难证明诚信承诺书,法律援助机构就会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你承诺,我办理”。

  中心还对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军人军属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当场受理、审批、指派。对确因身体行动不便的受援人,主动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援助受理,让市民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对事情紧急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容缺受理。持续延伸服务窗口,在公、检、法、人大、老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机关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派驻律师值班,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让市民可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借助社会资源

  完善全方位多渠道服务体系

  “我们将引聚资源,借助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据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借助多方社会资源,打造立体化法律援助体系和多元化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网络,拓宽申请渠道。依托司法所、公检法机关等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如,思明区成立了驻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军人军属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等方式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集美区在全市首设驻公安机关值班律师工作室并派驻值班律师,实现了值班律师在公、检、法三机关的全面覆盖。积极融入劳动争议一站式调处平台的构建,形成“律师值班+人民调解+仲裁确认”的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维权,提升援助质效。

  加强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程序的无缝衔接,保证诉讼程序的高效性和便民性。加强同妇联、团委、关工委、残联、信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加大对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力度。其中,与市政法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案事件处置过程中未成年当事人司法保护暂行规定,与市检察院等五部门建立“未未同鹭人”五大资源库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充分保障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来,市司法局立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畅通农民维权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等。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组建农民工专业律师团队,聚焦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思明区聚焦宁夏、临夏地区来厦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保障,探索建立扶贫协作地区来厦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协作保障机制与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机制,推动“法治阳光”温暖对口扶贫地区来厦务工人员,用法律服务续写“山海情”。

  科技创新赋能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科技赋能,“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为了进一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在市海丝法务办的指导下,市司法局牵头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日前,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移动端正式上线运行。其中,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依托“云平台”,实行法律援助网上运行,提供在线咨询。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云平台”等进行网上申请,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创新协作机制,健全“科技+法援”平台。充分利用厦门“援务通”移动办公平台,打通了法律援助中心与办案机关的线上对接渠道,实现法律援助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之间公函、文书之间的高效传输、数据汇聚和共享交换,打造业务全面协同和资源融合共享的应用场景。特别是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以后,刑事援助案件量出现较大增幅,援务通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援助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进行案件对接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新的征程上,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秉承“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服务理念,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工作的触角,将社会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做到“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更有力的举措和担当,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

  【链接】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群众只进一扇门便能享受到“一站式”、全要素的公共法律全服务。

  2022年,市司法局以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以网络平台为统领,升级厦门法律服务地图,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数据互通、业务协同,探索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扎实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截至11月底,12348平台共接办法律服务咨询120386件,同比增长27.1%。其中,12348热线承接咨询114005件,12348厦门法网办理咨询2312件,智能咨询4069件。12348厦门法网接收并办理流转纠纷调解案件136件,热线平台向110警情报备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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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奕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