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厦门市委会:规范业主大会运作 打通基层治理堵点
2023-01-06 06:16 来源:海西晨报

  厦门网讯 (海西晨报记者 黄晶晶)业主委员会是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但因为存在种种问题,影响业主委员会功能正常发挥。如何加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桥梁作用,这一问题引起了民盟厦门市委会的关注。民盟厦门市委会经多次调研、实地走访,形成了《关于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换届及运行的若干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比例偏低。以思明区为例,全区常住人口106万,共有1211个住宅小区,累计成立业主大会563个,占比46.5%,有物业小区695个,占比57.4%。

  其次,业主大会筹备与换届的难度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选举业委会成员应由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过半数同意。《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可书面授权委托投票,但每一代理人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上述条款提高了业主大会投票门槛,出租户多的小区难以达到法定票数。而且,业主大会投票主要依靠书面形式,耗时费力。

  民盟厦门市委会调研发现,业主大会的运作存在问题,但是当前规范我市业主大会运作与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一般和原则性规定,缺乏实操细则。例如,街道、社区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监管细则,业主共有资金的审批与使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如何对接业主的诉求并接受监督等,在这些问题上缺乏相关细则。

  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堵点”,民盟厦门市委会认为,充分调动住宅小区业主的积极性,才能使居民真正成为家园治理的参与主体。建议构建各小区进步人群团队,并分片网格化管理,落实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社区报到制度,及其担任业主代表的机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鼓励居民参与。

  同时,完善业主大会筹备、换届的实施细则。建议制定《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合并各区既有细则;明确投票与委托投票的实操做法与监管细则;明确若表决票已送达业主手中即视为“参与”;出租户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区,每位业主可接受十票委托;明确无(小)产权小区亦可成立类似业主委员会的社团组织。

  此外,建议规范业主大会的运作与监管,完善各部门的职责边界与考核机制。让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强政府部门、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有效沟通,方便快速、有效地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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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