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发布 解读来了
2023-03-29 08:36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 (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3月29日在厦门日报发布。

  《年度报告》以详尽的内容、准确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22年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制度执行、服务提升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概括总结了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业务稳步运行

  制度覆盖面 持续扩大

  ● 缴存增长平稳

  2022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239.86亿元,实缴单位62187家、实缴职工132.44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1.97%、8.66%、2.83%。截至2022年末,缴存总额1794.07亿元,缴存余额583.86亿元。

  ● 提取使用充分

  2022年全市65.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7.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5%、7.4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89%。2022年末,提取总额1210.21亿元。

  ● 贷款支持有力

  2022年,为全市1.58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48%、下降1.27%。2022年末,累计为21.46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59.69亿元,贷款余额537.32亿元。

  存额

  2022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239.86亿元,同比增长11.97%

  取额

  2022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67.64亿元,同比增长7.41%

  贷款发放户数

  2022年,为全市1.58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22.48%

  坚持租购并举  宜居保障能力 持续增强

  ● 多措并举推动归集扩面

  缴存结构更优化

  通过数据比对,建立靶向信息库,提高扩面宣传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出个人自愿缴存线上服务,实现自愿缴存“一趟不用跑”。

  《年度报告》显示,缴存职工中,灵活就业人员的占比由2021年的0.30%提高到0.40%,非公有制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占比67.10%,比上年增加23.69个百分点,缴存职工结构不断优化,更多群体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 加大租赁提取支持力度

  住房消费为主力

  2022年,继续重点支持住房消费提取,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加大租赁提取支持力度,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免申即享”政策红利;创新模式推出“一件事”集成办、“一键直缴”的租赁提取方式,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的制度优势。

  《年度报告》显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占当年提取总额的85.04%,其中以购买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主,分别占比16.68%、56.05%。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的规模快速增长,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比上年增长20.02%,提取人次比上年增长10.30%,为进一步服务住有所居发挥了积极作用。

  ● 支持购买首套和普通住房

  节约利息减负担

  贷款政策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倾斜,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阶段性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15060笔,金额95.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4.21%、11.15%,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21%。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139.5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75%,比上年末增加1.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8.05亿元,有效减轻职工经济负担,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发放的贷款中,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8.15%,中、低收入职工占92.39%,充分发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中、低收入群体首套刚性普通住房需求方面的支持作用。

  ● 落实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

  应对疫情显担当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

  政策实施期间,共有194家单位申请暂缓缴交公积金,涉及职工10406名,缓缴金额达3878.52万元;不作逾期处理的454笔,涉及逾期金额178.91万元;18.82万名缴存人“免申即享”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金额10.99亿元。

  缴存职工

  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占比67.10%

  比上年增加23.69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人员占比由0.30%提高到0.40%

  贷款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15060笔,同比增长34.21%

  金额95.07亿元,同比增长11.15%

  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占98.15%

  中、低收入职工占92.39%

  提取

  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总额85.04%

  租赁住房提取

  提取金额比上年增长20.02%

  提取人次比上年增长10.30%

  优惠政策

  暂缓缴交公积金

  申请单位:194家

  涉及职工:10406名

  缓缴金额:3878.52万元

  不作逾期处理

  454笔,178.91万元

  “免申即享”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18.82万名缴存人

  累计提取10.99亿元

  着眼为民办事  业务服务效能 持续提升

  ● 数据赋能

  服务渠道形成新体系

  紧紧依靠“数字”驱动改革创新,坚持多维服务拓渠道、共享数据减材料、机审秒批提效率,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的住房公积金“6个主渠道+N个微渠道”服务场景。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场景、同质量的办事服务。2022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100.38万笔,其中网上缴存占比94.90%;办理提取业务41.52万笔,其中网上提取占比88.37%。

  ● 丰富场景

  数字人民币业务全覆盖

  为满足群众缴存灵活、支付多样、方便快捷的实际需求,不断丰富数字人民币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应用场景,实现数字人民币“全试点金融机构开立、全业务场景覆盖、全自动系统划转核算”。2022年5月,发放全国首笔住房公积金数字人民币贷款,获中国人民银行肯定。当年利用数字人民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笔8.2万元,办理42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180万余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笔106万元。

  全国首笔 

  2022年5月发放全国首笔住房公积金数字人民币贷款

  ● 深化协作

  联办套餐集成更全面

  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新增多项集成服务套餐。

  一是联合市住房保障中心推出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职工“一次签约、一站办理、逐月自动还租”;同时,在长租公寓领域首创提取住房公积金直缴房租新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联合市社保中心推出企业职工退休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集成服务,企业职工在线申办正常退休业务时,可同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三是积极参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推出的“公民身后一件事”“员工录用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居民死亡证明开具、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公民身后事项及就业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员工录用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四是落实执行联动机制,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厦门海事法院建立“点对点”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实现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冻结、续冻、解冻、扣划全业务网上办理。

  ● 打破壁垒

  “跨省通办”服务有温度

  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事项,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不断推进业务事项“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区域通办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展跨区域通办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2022年,新增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和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个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面实现11个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当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52.16万笔,其中代收代办业务86笔,两地联办业务103笔,其他均全程网上办结。住房公积金中心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业务办理效率高,窗口服务口碑好,群众满意度高,当年度荣获部级表彰。

 

  相关新闻: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责任编辑: 吴郁莹,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