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偷拍军舰照片 男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
2024-04-17 15:29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检)男子频繁来到码头,拍摄千余张照片。既不是观光也不是摄影发烧友,他为何要这么做?警方查明,他是受雇到码头偷拍军舰。最终,该男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思明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

  【案情】

  表面上是“大数据图像采集” 朋友劝他别接这个活

  2023年2月初,洪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另案处理)。洪某一心想要寻找兼职,黄某向他抛出了赚钱的“机会”:工作内容表面上是“大数据图像采集”,实则是拍摄军舰照片。黄某承诺酬劳130元/天,报销船票钱等费用,还嘱咐洪某:“动作不要太张扬,记得把景物拍清楚。”

  洪某意识到军舰照片涉及国家秘密,但想着一天工作个把小时就能赚上百元,他决定铤而走险。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5日,按照黄某的要求,洪某先后十余次对停泊在码头的军舰进行拍摄。为了获取更高清的图片,黄某还出资让洪某租用摄像头更高级的手机。曾有朋友劝洪某:“接这个活,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间谍!”但洪某不以为然,一意孤行。

  2023年2月25日,洪某在码头一带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洪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作案工具也被一并缴获。经查,洪某将拍摄所得的1169张照片发送至黄某指定的电子邮箱,共非法获利4090元。经鉴定,这些照片所含的信息为机密级军事秘密。

  【判决】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年7月,思明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洪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洪某以窃取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好,可酌情从宽处理。最终,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检察官提醒】

  打卡拍照需提高安全意识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用照片记录生活,是许多人的爱好和习惯。但是旅游风景大片,吸引别人的可能是哨所定位;会议场景,可能暗藏机密纪要;军车军舰等军事设备,是不法分子眼中的目标……因此,日常打卡拍照需提高安全意识,切勿泄露国家机密,更别被不法分子利用,为了个人利益出卖国家利益。

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