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艘渔船将“回家”休整 今年我市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2024-04-23 15:41 来源:厦门晚报

  ■5月1日起我市进入伏季休渔。(资料图)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今天上午,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接听12345政务热线,就我市今年伏季休渔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今年我市海域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共688艘渔船执行伏季休渔。其中,捕捞辅助船8艘,刺网渔船679艘,拖网渔船1艘。从休渔渔船所属区域来看,翔安区的伏休渔船最多,有466艘。

  我市自1999年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今年是第26个年头。其间,国家对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数次调整,自2021年起,我市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新的休渔时段更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利于渔业生态的改善,利于渔民的长远利益,利于促进渔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市海洋发展局介绍,今年,我市伏季休渔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着重从渔船监管和海上执法两方面发力。一是加强伏休渔船监管,以渔船点验、随机抽查和船位监视等三项监管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港内渔船严管严控,从源头杜绝伏休渔船违规出海作业;二是加强海上执法打击。深入分析群众举报、投诉和报警情况,梳理辖区热点问题,通过发挥远程监控作用、强化夜间执法打击、实施海上屯兵管控、加大联动协作力度和推进“三无”船整治,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严打严惩各类违反伏季休渔制度不法行为。

  禁渔期内不禁止娱乐性垂钓,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得从事带有捕捞性的垂钓活动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市海洋发展局表示,欢迎群众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2—2198110(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