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汪燕妮)近日,我市印发了征地补偿标准通知。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本通知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已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地(预)通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的项目,仍按市政府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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