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2-03-19 16:39 来源:厦门网

  各区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全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委宣〔2022〕1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中高级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及评审条件

  (一)参评人员条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2021年度评审条件按《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0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的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论文、作品、业绩等指取得现资格后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需提供空岗证明。

  2.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项目及份数详见“材料清单”(附件3)。

  3.《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字数为高级4000字、中级3000字、初级2000字)一律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

  4.所提供的新闻作品为所申报层级的获奖作品,集体获奖作品(奖状、文件未署个人名字的)不得用于个人申报。

  5.所提交的新闻专业论文需复印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等1份,并提供中国知网等专业平台收录情况网页截图打印件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所著第一章节等1份。

  6.申报高级职务的从提交的本专业论文中指定1篇供检测和评委鉴定(复印件3份,复印时将作者姓名及单位覆盖,不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往年未通过评审重新申报者,须重新指定1篇未鉴定过的新闻专业论文供检测和评委鉴定。

  7.往年未通过评审重新申报的,须新增符合申报要求的新闻专业论文或工作业绩。

  8.直接申报高级职务的,必须提交有效佐证材料,如本人履历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军转干部转业文件)及有关任职通知等材料复印件1份。

  9.申报人员须提供2017-2021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不少于90学时,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审核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2.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须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评审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3.各单位填报的《申报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须按申报级别分类汇总上报。

  4.各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鉴定论文除外)。复印件应清晰,以便评委审阅。

  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经报批、盖章后,由人事部门统一报送。

  2.高级职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中级职务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初审后需修改、补充材料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3.评审材料纸质版送市委宣传部职改办(湖滨北路61号中楼60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cbgbc@xm.gov.cn,联系电话:2893771。

  申报人员可登陆厦门网(www.xmnn.cn)首页“职称”栏查看相关通知及下载最新表格。

  附件:1.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4.新闻职称评审表(申报中级)

  5.新闻职称评审表(申报高级)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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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