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二批文化产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1-03 15:08 来源:厦门网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二批文化产业人才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文化产业领域各类人才来厦、在厦施展才华,发挥优秀文化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厦门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委宣联〔2019〕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厦门市第二批文化产业英才、文化产业优才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第二批文化产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执行。评审对象主要是:在厦注册创办文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在文化产业领域工作,能够代表厦门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创意设计、影视娱乐、数字内容、新媒体、高端艺术品等文化产业核心门类领先水平(以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为主要依据),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具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申报人在厦持续工作时间应在两年以上,具备《实施办法》关于文化产业英才、优才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选拔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业内公认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市“双百计划”以及“群鹭兴厦”人才计划各类子项目入选者原则上不再参评文化产业人才。

  二、申报流程

  人选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有关推荐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受理。申报人员进入厦门党建e家(https://www.xmdjej.gov.cn/),选择“人才之家—厦门市高层次人才遴选综合管理平台”,进入申报系统主界面,点击“人才注册”,完成人才账户注册,待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选择“文化产业英才、优才”栏目填写《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人选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选择报送所在辖区的区委宣传部或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受理(选择其一,勿重复申报),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下属企业申报人员归口系统各单位受理。《实施办法》电子版可通过选择“人才之家—人才政策”查阅、下载。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单位按统一分配的账户、密码登录系统,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研究公示后,确定本区、本系统拟推荐人选,并于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前通过申报系统将推荐人选材料、《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提交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复核。

  (三)专业评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人选的专业能力、业务成绩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人选。

  (四)复核考察。对建议人选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认可度等。

  (五)公示确定。建议入选名单经市委宣传部研究同意后,公示并正式予以公布。

  三、组织领导

  文化产业人才申报评审工作是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干部处联系(联系电话:2893785、2893772,传真:2893714,邮箱:xcbgbc@xm.gov.cn),技术支持:18106973729)。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日

  附: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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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文焱,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