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4-03-25 17:08 来源:厦门网

关于报送2023年度新闻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新闻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委宣职〔2024〕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中高级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评审条件

  (一)参评对象: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并取得新闻记者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2023年度评审条件按《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08〕1号)、《福建省新闻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2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2.《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字数为高级4000字、中级3000字)一律用仿宋 GB2312三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并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

  3.所提供的新闻作品为所申报层级的获奖作品,集体获奖作品(奖状、文件未署个人名字的)不得用于个人申报。

  4.所提交的新闻专业论文需复印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等1份,并提供中国知网等专业平台收录情况网页截图打印件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所著第一章节等1份。

  5.申报高级职务的从提交的本专业论文中指定1篇供检测和评委鉴定(复印件3份,复印时将作者姓名及单位覆盖,不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往年未通过评审重新申报者,须重新指定1篇未鉴定过的新闻专业论文供检测和评委鉴定。

  6.往年未通过评审重新申报的,须新增符合申报要求的新闻专业论文或工作业绩。

  7.直接申报高级职务的,必须提交有效佐证材料,如本人履历情况、公务员登记表(或军转干部转业文件)及有关任职通知等材料复印件1份。

  8.申报人员须提供2019-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不少于90学时,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

  为进一步科学评价新闻专业人才,申报正高级职称及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均应参加面试答辩。

  (二)单位审核材料要求

  1.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已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岗位空缺的数量,组织推荐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须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评审简明表》(附件2)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3.各单位填报的《申报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须按申报级别分类汇总上报。

  4.用人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鉴定论文除外)。复印件应清晰,以便评委审阅。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采用现场收件方式,由单位统一送件,不接受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附件3)。

  2.高级职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中级职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初审后需修改、补充材料者,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3.评审材料纸质版送市委宣传部职改办(湖滨北路61号中楼60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cbgbc@xm.gov.cn,联系电话:2893771。

  附件:1.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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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伊琳,赖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