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林雯)思明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改由向区发改局报备,由业主单位自行审核。 过去,思明区有单位需要进行装修维护,项目业主单位需要向区发改局提交一系列材料,再由区发改局递交评审中心审核以及后续过会。审核报备过程较长,对于教育等装修需求较急迫的单位来说,较为不便。 近日,思明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规定下放权限,100万元(不含)以下、不涉及增加用地或建筑面积的装修维护等项目,原则上不再由区发改局进行审核,改由业主单位自行审核。这将有效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为项目建设提速,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在下放权限的同时,思明区将严抓监督管理,提高政府监管效能。除了项目单位必须提供规范完整的材料进行报备并建立项目研究及内控制度外,区发改局还将按一定比例对上一年度报备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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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雅娟,衷文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