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被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2024-03-20 10:09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思检宣)近日,中宣部命名第九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其中,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被命名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组建26年来,这支青年志愿服务队倾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立足检察职能、播撒司法关爱,让孩子们共沐法治阳光。

  “阳光小队”的诞生,源于检察办案。1998年4月,思明区检察院青年干警石华在办案时了解到,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经常随父母辗转于各个城市,陌生的城市、忙碌的父母,让孩子相对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或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思明区检察院青年干警自发成立“阳光小队”,每周末到辖区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并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及行为纠正,实现每节课有教案、每次活动有方案。26年志愿传承、600节“检察官课堂”、2万人次爱心接力……一批批青年检察干警用法治力量帮助孩子们培养美好品德,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

  同时,“阳光小队”关注家庭困难子女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爱心募捐等手段,实现精神与物质“双关怀”。制度化开展“检爱筑梦”捐资助学活动,建立重点帮扶名单和成长档案,设置爱心专员跟踪走访,累计发动爱心捐款近10万元,累计120多名家庭困难子女受助。

  “阳光小队”吸纳了大学生、学校教师、社工、其他机关单位青年、社会青年等志愿力量,打造一支稳定且有活力的志愿队伍。与此同时,积极扩大“朋友圈”,联合团区委、妇联、法院、街道、学校、观鸟协会、城市义工协会等8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60余场公益关爱活动,27名志愿者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志愿服务的受惠面也不断扩大,“阳光小队”创新开展模拟法庭、户外游学、普法直播活动600余次,惠及15万人次。

  26年来,“阳光小队”获评“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福建省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厦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荣誉,成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称号,相关事迹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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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何志芳,衷文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