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被害人损失清偿无望?“空判”困局难解?罪犯被判处刑罚入监服刑后,施害方与受害方之间的矛盾并未消失。随着罪犯刑满释放,这些矛盾还有可能被激化引发新的社会安全问题。
为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破解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题,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集美法院)与泉州监狱("蓝风铃"恢复性司法机制首批创新单位)共同挂牌设立“执监联动工作站”,通过建立执监联动工作机制,从源头破解该项执行难题。2025年以来,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完毕率上升13.14%。
“一纸证明”铺就回归路
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罚金3000元,在泉州监狱服刑期间,集美法院将该信息通报泉州监狱后,监狱民警立即对李某开展谈话:“积极履行罚金,不仅体现悔罪态度,更有利于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一周内,李某通过案外人将罚金3000元全部缴纳完毕,并收到了法院出具的自动履行证明书。
集美法院为积极履行完毕民事赔偿、足额缴纳罚金的服刑人员及时开具结案证明,便于其服刑完毕后回归社会。
“联合促调”修复破碎心
林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2万元,退赔被害人刘某、陈某、李某、张某共计11.9万元,但无能力一次性支付。
“林某至今仍未履行,我目前经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被害人表示。
集美法院联动泉州监狱迅速行动,组织林某家属与被害人协商,最终,各方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家属先行支付被害人陈某、李某、张某共计5000元,余款待林某出狱后分期履行。
对于无法一次性缴纳赔偿款或者短期内无法支付赔偿款的服刑人员,集美法院、泉州监狱积极组织服刑人员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商赔偿方案,引导服刑人员用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行动以及真诚悔罪的态度,修复被犯罪行为伤害的社会关系。目前,联合组织共计6名被害人与被执行人家属达成和解,并由家属代为支付共计5万元的退赔款。后续,集美法院、泉州监狱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服刑人员按期履行。
“动态清单”深挖执行源
建立服刑人员财产性判项执行台账,实时更新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清单,与泉州监狱就罪犯在押期间的财产申报、通信记录、消费行为等相关信息进行交流,实现双向流转。
接下来,集美法院将以此次机制共建为契机,深化执监共建工作,持续优化完善协作细节,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破解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难题。(集美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 张琳,衷文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