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厦门与台湾军政要务统一由台厦兵备道管理长达43年!

2022年09月15日 09:27 来源:“厦门地方志”微信公众号

  

嘉禾千户所——厦门历史上第一个军事机构
 

  

据史志记载,厦门岛古称嘉禾屿,别称鹭岛。汉代属侯官县地。唐中叶,厦门岛已有新城之名。唐大中年间(847-860年)称嘉禾里,属同安县管辖。宋代厦门仍称嘉禾里,属同安县绥德乡二十一至二十四都。元代改里为都,仍设四个都。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嘉禾千户所,这是厦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军事机构。
 

  

中左所——抗击倭寇的军事机构
 

  

明朝以来,倭寇不断侵扰我国沿海各省。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海防,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派江夏候周德兴来福建沿海增设了许多卫所,闽南的永宁卫,分设左、右、中、前、后五个所。周德兴将中、左二所移驻嘉禾屿,设中左守御千户所,所以嘉禾屿当时又称为中左所。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建成“厦门城”。彼时,厦门和中左所作为岛上的地名与嘉禾混用。

  

  台厦兵备道——统一管理台湾与厦门军政要务

  

据古文献记载,大陆军民东渡台湾,垦拓、经营台湾岛,最早可追溯到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代。此后由唐到宋的600年间,福建泉州、漳州一带居民,为躲避战乱,纷纷迁入澎湖、台湾。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隶属泉州府同安县(今厦门),管辖澎湖、台湾民政。
 

  

南明永历九年(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永历十五年(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结束了荷兰侵略者在台湾38年的殖民统治。

  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军攻占厦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出兵台湾,攻克澎湖,郑成功之孙郑克塽投降,清政府正式将台湾纳入大清版图。同年,福建水师提督衙门由漳州移驻厦门(提督署位于今厦门市公安局)。福建水师辖金门、海坛、南澳、福宁和台湾五镇,巡弋台湾海峡,是清朝实力最强大的一只海上水师。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从兴泉道管辖下设立台(湾)厦(门)兵备道,统一管理台湾与厦门军政要务。同年,清政府将全国四个海关之一的闽海关设在厦门。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泉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厦门。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正式成立厦门洋行,一切外省洋船收泊、进口等事宜,均归洋行保结处理。

  

 

  

兴泉永道道尹周凯在《厦门志》序文里说:“厦门处漳之交,扼台湾之要,为东南之门户。”随着海防门户与通商港口的作用日益突出,厦门在福建政治、经济、军事中的地位也更为重要。
 

  

随着台湾土地开发面积的不断扩大,大陆百姓移居台湾的人口不断增多,雍正五年(1727年),福建总督高其倬奏请朝廷将台厦道改为福建分巡台湾道,同时将兴泉道加巡海道衔移驻厦门。台湾道直至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建省才撤废。

  

兴泉永道——统辖兴化府、泉州府以及永春州的军政要务
 

  

兴泉永道的前身是设于明朝中叶的兴泉道,废于南明,清康熙九年(1670年)恢复。雍正五年(1727年),台厦道改设台湾道,同时将原设泉州的兴泉兵备道道署移驻厦门(道署位于今中共厦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大院内)。 

  

 

  

雍正十二年(1734年),增划永春直隶州归兴泉道,并改称分守巡海兴泉永兵备道。兴泉永道为省的派出机构,统辖兴化府(今莆田、仙游一市二县)、泉州府(今泉州、石狮、晋江、南安4个市和安溪、惠安、同安3个县)以及永春州(今永春、德化、大田3个县)两府一州的军政要务。厦门岛上钱粮、诉讼等政事,仍由同安县掌管。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英军攻陷厦门,霸占道署,后将其拆毁,改建为英国驻厦门领事馆。同治二年(1863年)清朝收回道署旧址。次年,道尹曾宪德又拆除英国领事馆洋楼,重建道署,并立《重建兴泉永道署碑记》记述此事。今道署原建筑早已无迹可寻,仅有残存的碑记于1991年修复。

  

思明县——厦门不再由同安县管辖
 

  

辛亥革命后成立中华民国,开始实行省、道、县制。民国元年(1912年)4月,厦门岛、金门、大嶝及周边岛屿从同安县分出,设置思明县。同年,福建省政府在厦门设立南路道观察使署,取代清朝的兴泉永道台衙门,管辖闽南十余个县。民国元年至2年间,思明县一度升格为思明府。未几,复为县。民国3年(1914年)6月,改南路道为厦门道。民国4年(1915年)元旦,从思明县分出金门岛、大嶝岛及周边岛屿,正式成立金门县。民国14年(1925年)撤销“道”建制,思明县直属福建省。
 

  

厦门市政府——福建省第一个市政府
 

  

民国22年(1933年)2月,福建省政府批准设立思明市政筹备处,进行设市的准备工作,市县并存,思明、禾山分治。117日,禾山划入思明市区。
 

  

11月20日发生“闽变”,新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将福建分为4个省,在厦门成立市政府。121日,改厦门市政府为厦门特别市政府,属“闽变”中央政府直辖。
 

  

民国23年(1934年)110日,国民政府海军攻占厦门,特别市政府夭折。翌年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在厦门设市的决定,41日正式成立厦门市政府,成为福建省的第一个市,由省直辖。
 

  

民国27年(1938年)5月,厦门沦陷。日本侵略者先是扶植汉奸组织伪厦门治安维持会,继于民国28年(1939年)7月成立伪厦门特别市政府,归属汪伪南京国民政府。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抗日战争胜利,103日,国民政府接收厦门。越日,恢复厦门市建制,属省辖市。民国38年(1949年)6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国民政府的福建省政府迁设厦门。

  1949年1017日厦门解放。1021日,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乾隆版《福建省通志》、道光版《厦门志》、《厦门市志》、《厦门市情手册》(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